各有关单位:
为奖励在我国作物学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作物科技工作者,鼓励科技创新,引导科研方向,调动广大作物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国作物科学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国作物学会青年科技奖奖励条例》规定,中国作物学会决定开展第二届中国作物学会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中国作物学会会员。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在作物遗传育种学、作物栽培与耕作学、作物种质资源学、作物生态与生理学、种子学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做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2.在作物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四)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推荐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二)人选推荐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和西部欠发达地区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三)候选人推荐材料要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须保持一致,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出具所在单位关于非涉密的证明。
三、推荐及评选程序
(一)推荐渠道及名额
1.候选人所在专业委员会、分会可提名推荐1名候选人;
2.候选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作物学会可提名推荐1名候选人;
3.专家推荐:中国作物学会常务理事、院士每人可提名推荐1名候选人。
(二)我会奖励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评审结果报我会常务理事会审议。
(三)获奖者可获得我会颁发的奖金、获奖证书。
(四)第二届中国作物学会青年科技奖获奖者同时成为我会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推荐的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
(五)评选办法请参阅《中国作物学会青年科技奖奖励条例》。
四、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电子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作物学会,专业委员会、分会根据往年分配的“推荐单位用户名、密码”登陆中国作物学会科技奖励系统(http://www.chinacrops.org/zwwlsb),根据要求组织申请人用“申报单位注册密码”注册并登陆后填报《中国作物学会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和有关附件材料。请于2017年7月20日前上传候选项目电子材料。上传成功后,不能更改。
(二)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1.推荐书及附件合订本一份,为原件。使用中国作物学会科技奖励系统打印《中国作物学会青年科技奖推荐表》;附件材料无法提供原件的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装订后请勿另附加封面。
2.推荐汇总表一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3.有关附件材料清单参见《中国作物学会青年科技奖推荐表》。
4.上述材料原则上不退回。
5.书面材料报送时间、方式和地点
请于2017年7月24日前报送推荐材料纸质版到中国作物学会奖励工作办公室。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育种楼,中国作物学会收(100081)
联系人:杨克理 徐莉
电 话:010-82105939
传 真:010-82105939
E-mail: zwxh@caas.cn
中国作物学会
2016年6月13日
来源:http://www.chinacrops.org/news_display.asp?keyno=449&menuid=&html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