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级绿色食品谷子生产需要的各项要求、产地条件选择、品种选择、播前准备、播种要求、田间管理技术、有害生物防治技术、收获、标签标识、包装、储运与记录控制以及档案管理的技术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A级绿色食品常规谷子的大田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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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4404.1 粮食作物种子 禾谷类
NY/T 391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技术条件
NY/T 393 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
NY/T 394 绿色食品 肥料使用准则
DB13/T 840 无公害谷子(粟)主要病虫害防治技术规程
GB/T 8232 粟
GB 5491 粮食、油料检验 扦样、分样法
3 要求
3.1 产地环境条件与基本条件
产地环境条件应符合 NY/T391的规定。
3.1.1 气候条件
年无霜期130d以上,年有效积温2800℃以上,常年降雨量在400mm以上。
3.1.2 土壤条件
选择壤土、砂质壤土或粘质壤土等土层深厚,结构良好,土质松软的土壤,排灌方便,避免重茬地块。
3.1.3 生产条件
具有一定的水浇条件,保证播种和正常生长;有足够的人力和物力确保田间管理和适时收获。
3.1.4 储存条件
有足够的、适宜的场地晾晒和储存,并确保在晾晒和贮存过程中不混入沙石等杂质,保证不发霉、变质,不发生二次污染。
3.2 品种选择原则
选择已审定(鉴定)推广的高产优质、抗病、抗倒能力强、商品性好的适合于本地积温条件的优良品种。种子质量、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应符合 GB4401.1的规定。
3.3 农药使用准则
选择的农药品种应符合 NY/T393的规定。
3.3.1 禁用农药
严禁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的农药品种(见附录A),严禁使用基因工程品种(产品)及制剂。
3.3.2 允许农药
大力推广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等病虫综合防治措施,尤其是以菌治虫和以虫治虫技术措施。
3.3.3 慎选农药
在AA级和A级绿色食品生产资料农药类产品不能满足植保工作需要的情况下,允许使用的中低毒农药采用最小剂量,严格按照农药使用间隔期限使用农药,不能超量使用农药。
3.4 肥料使用准则
选择的肥料种类应符合 NY/T394的规定。常用有机肥卫生标准,见附录 B。
3.4.1 禁用肥料
禁止使用未经国家或省级农业部门登记的化学和生物肥料,禁止使用重金属含量超标的肥料。
3.4.2 提倡配方施肥
重施有机肥,控制化肥使用,严禁使用硝态氮肥。
3.4.3 首选农家肥,合理使用商品肥
可以使用的化学肥料(氮、磷、钾),但化肥必须与有机肥料或复合微生物肥料配合使用,有机氮和无机氮的比例不超过1:1。
3.5 谷子质量要求
谷子质量要求应符合GB/T8232和NY/T 893的规定。其理化指标与卫生指标分别见附录 C.1、附录 C.2。
4 播前准备
4.1 选地、整地
4.1.1 谷田选择
谷子适应性广,一般选择地势平坦、保水保肥、排水良好、肥力中上等的地块,要与豆类、薯类、玉米、高粱等作物隔2-3 a进行轮作。
4.1.2 整地 春播谷子,
应进行秋翻,秋翻深度一般要在20—25 cm,做到深浅一致、扣垄均匀严实、不漏耕。翌年当土壤冻融交替之际进行耙耢保墒,做到上平下实。夏播谷子,应在前茬作物收获后,及时进行耕耙、播种,亦可贴茬播种。
4.1.3 造墒
有水浇条件的,在播前7-10 d浇地造墒,适时播种。无水浇条件的,等雨播种。
4.2 底肥
中等地力条件下,结合整地施入充分腐熟有机肥30—45 m3/hm2;化学肥料可施磷酸二铵120~150 kg/hm2,尿素150~225 kg/hm2,硫酸钾45~75 kg/hm2。根据不同地区土壤肥力的不同,可作相应的调整。
4.3 备种
4.3.1 品种选择
选择适合河北省生产条件、优质、高产、抗病性强的品种,种子的各项质量指标均符合GB 4404.1中4.2.5的规定,其主要指标为纯度≥98.0%,净度≥98.0%,发芽率≥85.0%,水分≤13.0%。注意定期更换品种。
4.3.2 种子处理
4.3.2.1 精选种子
采用机械风选、筛选、重力择选等方法择选有光泽、粒大、饱满、无虫蛀、无霉变、无破损的种子,或采用人工方法:在播前用10%的盐水溶液对种子进行严格精选,去除秕粒、草籽和杂质,将饱满种子捞出,用清水洗净,晾干待播。
4.3.2.2 浸种、拌种与包衣
4.3.2.3 晒种
在播前10-15 d,于阳光下晒种2-3 d,提高种子发芽率和发芽势,禁止在水泥场面或铁板面上晾晒,避免烫伤种子。
5 播种要求
5.1 播种时期
春播谷当耕层5-10 cm处地温稳定通过10℃、土壤含水量≥15%时即可播种。一般年份,适播期为5月10日前后。夏播谷一般为6月20日至7月1日。
5.2 播种方式
采取等行距、条播方式。种植行距为40 ㎝。播种垄沟深度为3-4 cm,覆土厚度为2-3 cm,覆土要均匀一致,并及时镇压。
5.3 播种量
春播谷为10-15 kg/hm2,夏播谷为15-22.5 kg/hm2。
5.4 适宜密度
春播谷子株距为4.8-5.6 cm,留苗密度为45-52.5万株/hm2,夏播谷子株距为3.3-3.7 cm,留苗密度为67.5-75.0万株/hm2。
6 田间管理
6.1 化学除草
可在播后苗前用44%谷友(单密·扑灭)WP1800 g/hm2,对水750 L进行土壤处理,防除谷田单、双子叶杂草。
6.2 适时定苗
3-4叶期间苗,5-6叶期定苗,间苗时要注意拔掉病、小、弱苗,做到单株、等株距定苗。
6.3 中耕、培土
6.3.1春播谷田
一般中耕锄草三遍。头遍结合间定苗进行浅锄。二遍在谷子拔节后、封垄前进行,根据天气和墒情进行深锄培土。三遍在谷子抽穗前进行,中耕培土,防止倒伏,且尽量不伤根。
6.3.2 夏播谷田
一般在谷子封垅前后进行中耕培土,尽量不伤根。
6.4 水分管理
要求灌溉用水符合NY/T391中4.2的规定。在抽穗前10 d左右,如果无有效降雨、发生干旱,需浇水一次,保证抽穗整齐一致,防止卡脖旱,且保证正常灌浆。在多雨季节或谷田积水时应及时排水。
6.5 合理追肥
对肥力瘠薄的弱苗地块或贴茬播种地块,在拔节后孕穗前,结合中耕培土,适当追施发酵好的沼气肥或腐熟的人粪尿、饼肥以及绿色食品专用肥。也可施尿素120-150 kg/hm2。
6.6 病虫害防治
6.6.1 植保方针
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主要病虫害的化学防治,见附录D。
6.6.2 防治方法
谷子病虫较少,一般不需要防治,如需要防治,首先利用害虫的成虫趋性,使用黑光灯、频振式杀虫灯诱杀,利用糖醋液、调色板诱杀或人工捕捉害虫等物理措施,也可以用生物农药治理,慎用化学农药,严格执行NY/T393的有关规定。
7 收获
7.1 收储要求
7.1.1 收贮要求
收获谷子要做到单收、单运、单脱粒、单贮藏,确保不发生交叉污染。
7.1.2 收贮控制
在收割到采购的过程中,做到不用拉农药或其它污染车辆运送水稻,不用有污染的丝袋、容器、苫布装、苫谷子,不在有污染物场地附近存放谷子,不与非绿色食品谷子混放、混运、混交。一旦出现上述污染或混杂现象,一律按非绿色食品谷子处理,不予收购。
7.2 适时收割
一般在9月下旬,当籽粒变硬、籽粒的颜色变为本品种的特征颜色(如黄谷的穗部全黄之时)、尚有2-3片绿叶时适时收获,不可等到叶片全部枯死时再收获(此时谷子容易自行脱粒、落地)。
7.3 及时脱粒
收获后及时晾晒、脱粒,严防霉烂变质。禁止在沙土场、公路上脱粒、晾晒。
7.4谷子检验
谷子在入库前须按GB/T 5491的规定扦样、分样,按 GB/T8232中5.1的规定化验谷子的理化指标(见附录C.1),至少达到2级;按 NY/T893中5.5的标准化验谷子的卫生指标(见附录C.2)。如果符合要求,则统一包装,防止污染,验收入库。
8 标签标识
应符合GB/T 8232中8条的要求,应在包装物或随行文件之后注明产品的名称、类型、等级、产地、收获年度和月份。
9 包装、贮藏和运输
执行GB/T 8232 中9条的规定。贮藏应在避光、常温、干燥或有防潮设施的地方贮藏。贮藏设施应清洁、干燥、通风、无虫害和鼠害。严禁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发潮发霉、有异味的物品混存。
10 记录控制
10.1 记录要求
所有记录应真实、准确、规范,字迹清楚,不得损坏、丢失、随意涂改,并具有可追溯性。
10.2 记录样式
生产过程、检验、包装标识标签等应有原始记录,记录样式见附录 E。
11 档案管理
11.1 建档制度
绿色谷子生产单位应建立健全文件管控的档案制度。档案主要包括绿色食品产地认证报告、生产计划、产地合同、生产数量、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测报告、质量管理体系与应急情况处理等控制文件。
11.2存档要求
文件记录至少保存3年,档案资料由专人保管。